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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描述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,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,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。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,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,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,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。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,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、科学文化素质,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。

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,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、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经过系统的学习后,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、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、参加研究生考试,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,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相同的待遇。

一、自考制度

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,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、区域命题、省级命题三种学法。试题(包括副题)及参考答案,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。

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,专科(基础科)一般为34年,本科一般为45年。

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,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。课程考试合格者,发给单科合格证书,并按规定计算学分,不及格者,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。